免费发布信息

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RSS | 手机版 | 繁體中文

南非华人网  
 
 

首页

南非新闻 南非财经 华人新闻 南非概况 南非签证 南非见闻 南非旅游 非洲新闻 南非留学 南非视频 生活资讯

便民

南非商机 国内新闻 新闻中心 房屋店铺 网上商城 同城生活 求职招聘 华人聚会 便民告示 华人论坛 汇率报价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华人新闻 > 南非华人

女子“恐飞”不愿出国 让在南非丈夫回国办离婚

时间:2014-08-21 04:37:34  来源:钱江晚报  作者:周文丹

原标题:女子“恐飞”不愿出国 让在南非丈夫回国办离婚

 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理由很多,争房子、票子、孩子的都有。昨天,镇海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,理由挺稀奇的:“恐飞”。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是陈女士。

  陈女士是江西人,因为有亲戚在南非开公司,大学毕业后,她到南非投奔亲戚。没多久,她就认识了同在南非打工的安徽人李先生,两人情投意合,很快谈婚论嫁。

  2008年,两人在中国驻南非大使馆领取了结婚证,第二年生了个大胖小子。

  去年年底,因业务需要,陈女士的亲戚关闭了南非的公司,回宁波镇海开公司。此时的陈女士已是公司的高管,于是跟着回国,丈夫和儿子则留在了南非。

  刚开始,陈女士也十分想念孩子,考虑过回南非。可身处异地,时间一久,夫妻俩的感情慢慢变淡了。今年年后,两人决定和平分手,孩子归李先生抚养。

  结婚证是在南非领的,儿子也还在南非,陈女士打算先去看看孩子,然后和李先生一起到大使馆办理离婚手续。

  可正当她准备订机票出发时,发生了马航MH370失联事件。正巧公司接了个大项目,陈女士就推迟了行程,忙完已是3个多月后了。

  随后又接连发生了几起坠机事故,陈女士越想越害怕,和李先生一商量,决定不去南非离婚了,就在她目前所在的镇海法院起诉离婚。

 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,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,一方居住在国外,居住在国内的一方提起离婚的,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民诉法还规定,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,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。

  法官经审查后发现,陈女士的户籍不在镇海,且归国后在宁波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,暂不符合在镇海法院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。了解情况后,陈女士说,再过几个月,等在镇海居住满一年以上后,再来办手续。

  本报通讯员 叶子

  本报记者 周文丹

 

(来源:钱江晚报)

 

 

来顶一下
返回首页
返回首页
上一篇:组图:姆普玛兰加省一家华人工厂发生火灾 损失600多万 怀疑有人纵火所致
 
下一篇:华人出售汽车后没过户 产生几千罚单
 

 

延伸阅读

 

网友评论
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
用户名: 密码:
验证码: 点击更新 换一个 匿名发表
推荐资讯
南非经济增长面临挑战
南非经济增长面临挑战
驻德班总领馆举行春节招待会
驻德班总领馆举行春节
《25载正青春——中南友好合作纪实》纪录片在线观看
《25载正青春——中南
过去十年南非谋杀案大幅上升 四省成“重灾区”
过去十年南非谋杀案大
 
栏目更新

 

  • 今日排行
  • 本周
  • 本月
  • 本周热评
  • 本月
  • 年度